就这么沾了掌柜的光,好几日里,郑暮征吃遍了铺子周围的那些饭菜啊、粉条啊、馍馍啊,每日都不重样,吃得是油光满面。
要不是亲身经历过,他还真不知道,原来民间有这么多他没吃过的东西,不说好吃不好吃,但绝对很新奇!
只是隔壁的王壮有些忧愁。
季掌柜已经好久没来自己这里吃面条了,是不是最近最近的手艺下降了,她不喜欢吃了,还是她对自己有了些意见,不愿跟自己搭理了。
壮哥越想越伤心,觉得季掌柜一定是不喜欢自己,更不喜欢自家做的面了。
这日刚吃完两条街外买的肉夹馍,季一勺拍着自己的肚子,将一封信交给郑暮征:“还是弯水村的,下午去送吧,送完了直接回庙里就行,我把饭菜带回去。”
可郑暮征却并没有接下,仍是坐在面摊空着的板凳上休息:“消消食,等会儿再去。”
季一勺也不管他,把信放在桌面上,等他去送了自己拿便是。
她拿出看到一半精彩之处的话本,继续看下去。
饱暖思欲,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过了一会儿,一只手经过,拿走了信封。
想是郑暮征要去送信了。
季一勺无意间抬头看了一眼,却发现今日郑暮征的背影十分奇怪。
走得慢不说,好像还有什么不适的样子,有些矜着的感觉。
生病了?好像没有啊。
季一勺又细细看了一眼,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。
郑暮征的鞋底已经豁了个口,甚至能看见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了。
季一勺心中难得地浮现出一丝愧疚。
自己真不是个好掌柜,连自家伙计的鞋破了都不知道。
鞋子破了,还怎么好好送信啊,怕是一天送两封的速度也只能送一封了。
那要少赚好多钱啊!
季一勺懊恼不已,想开口叫他,可他已经走远了。
再说现在把他叫回来也于事无补,还耽误一封信。
犯不着犯不着。
这么思索片刻,季一勺就把鞋子的事抛诸脑后了,继续看话本了。
郑暮征送完信回庙里,腿已经疼得不行了,鞋子也磨了更多。
刚走到,便坐在稻草堆上,盘着腿吃带回来的饭菜,顺便按按腿肚子,缓缓酸痛。
突然间,被什么东西打到了背部,一阵轻轻的刺痛。
郑暮征正要发火,却看见掉在地上的一双鞋子,崭新的。
“给你买了双新鞋子,明天换了吧。”
季一勺背对着他,坐在桌案前看书,荡着腿,十分惬意的模样,丝毫不知他心中有多高兴。
这双鞋子虽不及自己脚下穿的这双好,价格也远超不上,可也比市面上卖的好些。
他低低一笑,这个倒是超过他的想象了。
他马上脱下自己的鞋,试了试,正好。
拍了拍鞋面,整洁干净。
穿出去,明天又是一个全新的仔!
“对了,我把钱给你扣了,就扣一半的钱。还有一半掌柜的我出了。怎么样,我对你够好吧。”
郑暮征眉头微跳,觉得自己总是把话说得太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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